带娃回村后成了大力士 第1152章 吃白饭的人

小说:带娃回村后成了大力士 作者:胖绵绵 更新时间:2024-05-08 11:09:22 源网站:新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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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青峰属实无奈。

  那几条小鱼小虾加起来都没有一两肉,怎么煮鱼汤哦!

  要是煮出来,又该如何分给四个小朋友?

  无奈的摇摇头,用视野看了一下在院子里欺负野鸡的子衡,更觉无奈。

  子衡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可以随便哄骗的小娃娃了。

  现在随着他博览群书之后,他的脑子也愈发活泛。

  要是一般的五岁小朋友肯定会对他先前说的那些放生的话深信不疑。

  甚至还以此为榜样也说不准。

  可子衡就不行了。

  子衡已经很难骗了。

  想了想,最终将目光落在一旁准备用于煎鸡蛋饼的面粉上。

  眼睛一亮:子衡不是想吃鱼汤嘛,那今天中午就给他来个‘鱼汤’!

  鱼汤不是真正的鱼,使用面粉做出来的小疙瘩。

  小疙瘩筷子粗,四五厘米长,一眼看起来,还真是跟小鱼有两分相似。

  小鱼的形态有了,就差小鱼的味道。

  李青峰将家里的鱼干用神力打成粉末后,加入面粉中调匀,之后再做成小疙瘩。

  如此一来,便是既有了鱼的形态,又有了鱼的味道。

  而且这小疙瘩鱼比起真正鲜活的小鱼儿更加嫩滑无骨,老人小孩都可以吃。

  没一会儿,阵阵鱼香味就从厨房往外飘散。

  子衡原本还有些生爸爸的气,但在院子里玩耍一会儿后,就忘记这件事了。

  直至这会儿猛然闻到小鱼的味道,才想起自己似乎应该保持生气的呢!

  怎么可以这么快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哼!

  故意板着脸,佯装生气的随着小花、浩奇一起往屋里走去。

  浩奇是三个人里年纪最大的,已经可以轻松抱起子瑜了。

  就是这搂抱的姿势还不是很正确,但不管怎么说,好歹能帮着照看一二。

  这就足够令人欣慰了。

  别看浩奇现在十岁不到,但却是村里极其受欢迎的男孩子。

  等他放好妹妹,坐到餐桌旁边的时候,就炫耀似的跟二叔说道:

  “二叔,我跟你说件事很好玩的事情。”

  “现在我每天去学校的时候,都有好多女孩子跟我玩。”

  “哦?”李青峰一边围着灶台忙活,一边笑问道,

  “真的假的?你还这么小,就这么吸引女孩子了?”

  “对啊!”浩奇得意

  道,“不仅咱们村里的女孩子跟我玩,学校其他村子里的女孩子也跟我玩!”

  “为什么?”小花一脸好奇。

  上下打量一番浩奇后,就有些犯嘀咕了。

  浩奇是长得有些好看,但也没有好看到人见人爱的地步。

  男孩子至少得长得像子衡这样,才算得上是人见人爱。

  想到这里,就去打量一旁的子衡。

  子衡长得跟他爸爸很像。

  这会儿低头吃着什么,像是感受到了他人的目光似的,猛的抬起头,咧嘴一笑。

  他这一笑,原本含在嘴里的油茶就从嘴角漏了一些出来。

  混合着口水跟饼干碎,黏稠的,黄黄的,很像那什么东西。

  小花瞬间皱起眉头,移开了视线。

  最终将目光落在子瑜身上。

  果然还是子瑜最可爱!

  浩奇解释道:“因为我有房子啊!”

  小花一愣,这才想起二哥给浩奇买房子一事。

  村里的大人们都在说这件事。

  说是二哥对浩奇好,浩奇买房他出了好多钱呢!

  原来女孩子们都喜欢有房子的男孩子?

  这么一想,小花就有些面色凝重了。

  哥哥可没有房子,那会有女孩子喜欢他吗?

  “房子要多少钱?”小花微微低头,小声问道。

  浩奇也没当回事,想了想,就道:“好像要差不多三十万!”

  三十万?

  小花诧异的瞪圆了眼睛。

  乖乖,三百块钱她都觉得是天文数字了。

  一套房子居然要三十万?

  这么看来,浩奇的确有让女孩子喜欢的资本。

  可这么一对比,就愈发显得自己的哥哥不值得人喜欢了。

  因为哥哥没有价值三十万的房子!

  而且,她还这么小,爸爸妈妈还要养她好多年才能养大。

  这么一想,小花忽然就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中用。

  哥哥假期的时候都会去打工赚钱,爸爸妈妈也在努力的工作赚钱。

  全家就她一个人吃白饭!

  大家都那么努力,凭什么就她这么懒散呢?

  小花这一刻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打算从今往后,自己也要努力做事!

  不仅要努力学习,更要利用闲暇时间去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她不能当一个吃白饭的人!sxbiquge/read/72/72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