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42章:都想争天下第一,看到最后谁厉害

  第142章:都想争天下第一,看到最后谁厉害

  富贵打架扎人很在行,但是经营夜总会却不是很在行。所以夜总会刚开始营业时,一直是小梅在打理。

  “现在这些小孩子打架还真是敢下手啊!”赵红兵沿着张岳手指的方向看去,感叹了一句。

  的确,舞池里十来个混战在一起的年轻人各个手持利刃互相追砍,一副不砍死一两个人绝不罢休的架势,舞池里的人早就散开了,躲的远远的看热闹。有两三个人杀得兴起,踩着小圆桌追来追去,踩翻桌子无数。

  “张岳,他们这么打,你得帮富贵管管吧,成天这样打架这还有法经营下去吗?”赵红兵说。

  “没事,让他们打去吧。他们愿意打,别人也愿意看热闹。等他们打完,简单收拾一下,十分钟后,这里肯定继续歌舞升平。明天让蒋门神找今天晚上在这里闹事的人赔钱,就结了”张岳翘着二郎腿,在二楼上优哉游哉的向下看热闹。

  “成天这么打架,谁还敢来这里玩儿?”赵红兵说。

  “呵呵,越打架来玩的人就越多,富贵不是说了嘛,光昨天晚上,这里就躺下了五个,你看今天这里人少吗?架照打,舞照跳。营业第三天,这里就扎死了一个,人刚抬走,大家又该蹦迪蹦迪,该喝酒喝酒了。”张岳说。

  “现在这些人,都他妈的疯了”赵红兵说了一句。

  “你收拾几个在这里闹事的,看谁还敢在这里闹事!”费四说。

  “没用,来这里肯定都不是喝第一顿酒了,基本都是第二顿酒甚至第三顿酒。喝成这样天王老子他们也不怕了,还能怕我?我要是去说不定他们连我都敢捅。等到第二天,我们去找他们赔钱的时候,他们又该找人跟我或者富贵说情了。人家找了和我关系不错的人说情又愿意赔钱,你说我收拾他干啥?”看着这些整日厮杀的醉鬼,张岳也有点无可奈何。

  “他们是为了什么打架呢?”赵红兵很是不解。

  “你20岁出头的时候成天打架又是为什么呢?你那时候打架可比他们还狠。”小纪笑笑说。

  “……呵呵,也是啊!”赵红兵想了想,的确他20岁出头的时候成天打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二狗对93年的巴黎夜总会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该夜总会入口处贴着一张大幅顾客须知:本夜总会禁止携带砍刀,军刺及匕首等凶器入内,一经发现,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这是二狗见过最具幽默感的顾客须知,二狗去过中国各地夜场无数,只见过顾客须知上写着“禁止自带酒水”的,没见过“禁止携带砍刀”的。这颇有点去年看到某校校规中有“禁止本校男性教师猥亵女学生”的黑色幽默。

  但是这告示显然一点用都没有,二狗当年在那里经常看见很多看似并未携带任何凶器的人在斗殴一开始就抽出了一把特大号砍刀,这把砍刀在斗殴之前究竟被他藏在何处对二狗来说至今还是个谜。

  1993年前后,东北大中型城市中的人的日常生活表面上还没有出现大的问题,但是实际上已经危机四伏了。其危机主要表现在市里的几个大型国营企业早已机构臃肿,人满为患,初中高中及中专毕业的学生根本无法安置,除了有限的一小部分升入大学外,其它所有的年轻人全部在家待业,无事可作。93年前后我市经常出现类似的人家:一家五口,父母都在工厂里有正式的工作,三个男孩子全部待业在家。然后,三个孩子全去“混社会”,轮流被劳教或者劳改。

  总之,1993年前后,那群数量庞大得惊人的无事可做的“待业青年”,是我市社会中最不安定的因素。

  当年,我市大型娱乐场所并不多,巴黎夜总会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夜场。这里,被那些以“待业青年”为主体的混子们当成了扬名立万的场所,在这里打上几场胜仗,如果很幸运的没被抓进去,多少都会有点名气。

  每天晚上9:00过后,巴黎夜总会就成了全市各路混子聚集的场所。曾有人评价说:“巴黎夜总会每天都在斗殴,有点像华山论剑,都想争天下第一,看到最后谁厉害”。

  二狗认为:这些混子当年在巴黎夜总会根本就不是华山论剑,而是华山论“贱”。

  真的华山论剑就算是王重阳打伤了欧阳锋,欧阳锋肯定不会跟王重阳要医药费,而且衙门也不会把王重阳抓进临安大牢。而当年那些在巴黎夜总会华山论“贱”的混子们,不但要被人追讨医药费,担心被警察抓,而且还要赔夜总会的损失。他们多数身无分文,去夜总会喝顿酒的钱都是几个人凑出来的,打架过后赔偿的钱多数是向父母要,父母如果不给,他们就去偷和抢。

  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在这一次又一次的殴斗中都没能成名,有的赔了钱,有的进了监狱,有的落下了残疾,还有的直接没了命,留下每日以泪洗面的老父母。

  这不是贱是什么?

  他们就是在比谁更贱。

  当然,在这些人中也有真的成名了的人物,那就是曾经和晓波打过架的丁小虎。

  当时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一个当时只有10几岁的孩子怎么能在那么混乱的夜总会中屡战屡胜?10几岁的孩子和20几岁的人打,怎么可能打得过?

  二狗第一次见到丁小虎的时候,丁小虎在拿着一把野营用的开了刃的大号开山刀在聚精会神的刮着指甲中的灰垢,边刮边吹着,悠闲的很。

  几年以后,二狗在《古惑仔》中看到了用大拇指挖耳朵的陈浩南,当时一起看录像的同学普遍表示陈浩南这个动作酷毙了。二狗当时想:他们是没见过丁小虎用开山刀刮自己的手指甲,如果看了丁小虎的那个架势,他们肯定再也不会觉得陈浩南的那个动作很痞很酷很帅。

  丁小虎当时还有个绰号,叫半疯,丁半疯。二狗和他多年接触下来,不大同意这个绰号,他打起架来根本不是半疯,是全疯。

  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连续作战,无论和谁发生了冲突,他一定会战斗到底,直到把对方彻底打服为止。这也就铸就了他的标签:经常一打架就是一通宵!!!从晚上一直打到第二天天亮。这样的事儿,二狗知道他起码干过4,5次。</div>123xyq/read/4/4026/ )